年9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多潘立酮制剂(包括马来酸多潘立酮制剂)非处方药和处方药说明书的、、、等项进行修订。具体说明书修订要求如下:
多潘立酮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多潘立酮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总局关于修订多潘立酮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号)
多潘立酮制剂生产企业:
1、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多潘立酮制剂非处方药及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11月1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3、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多潘立酮制剂的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医生合理用药。临床医师:
应仔细阅读多潘立酮制剂的新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根据新修订的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患者:
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多潘立酮制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或严格遵医嘱用药。
附:多潘立酮简要回顾
1、多潘立酮在美国一直没有上市。年6月7日,美国FDA发布了一公共警告称:以任何形式散布含有多潘立酮成分产品的行为均视为违法。
2、目前,FDA仅允许一些患有非常严重的胃肠动力障碍型疾病的患者使用含有多潘立酮的药品作为治疗手段。年4月27日FDA发布信息称:12岁以上胃肠道疾病(包括:胃食管反流疾病、严重的胃肠疾病表征、胃痉挛以及慢性便秘等)患者如果没有其他治疗方案,可选择申请进行多潘立酮新药临床试验(IND)治疗(expandedaccess)。
3、年4月,欧洲药品管理局药物(EMA)发出警戒和建议:治疗恶心和呕吐时应小剂量应用,且使用不应超过1周;成人推荐剂量为10mg,口服3次/日,或以栓剂的剂型30mg,2次/日;儿童推荐0.25mg/kg,口服,每日至多3次。不再适用于胀气或烧心。
4、年9月16日,中国CFDA发布公告要求修订多潘立酮制剂说明书。